一、2023民法典中關于婚姻部分的5個變動內容!

1.因一方故意隱瞞病情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結婚的,對方可以申請撤銷婚姻關系;

2.一方婚內出軌,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3.遇到離婚時,全職太太可申請經濟補償;

4.和平分手、協議離婚的,有30天冷靜期,去法院起訴離婚的,分居滿一年,第二次起訴離婚的可以判離;

5.離婚后,不滿2周歲的子女一般由母親撫養。

婚姻不易,易珍惜。

二、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使小芳心煩意亂,無法正常安寧生活,算不算侵犯隱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京尹律師提醒:民法典針對人民的相關權益已作了詳細規定,當自身利益遭受到相關侵害時,應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