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產假規定2023(晚婚晚育假期規定2023)
產假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那么勞動合同法各地產假休假規定都有哪些呢?小編本文將為您進行介紹,歡迎參閱!
勞動合同法各地產假休假規定
北京、上海: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
天津: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7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30;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
重慶: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晚育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護理假7個工作日。
廣東: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日。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5日的產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護假。
山東: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
湖北: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
遼寧: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
江蘇: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浙江: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后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
四川: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
河南: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
湖南: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安徽: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福建: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顧假為7日至10日。
黑龍江:職工晚育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至180日,男職工享受護理假5至10日。
吉林:晚育的女職工,憑《生殖保健服務證》增加產假3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
河北:實行晚婚的,獎勵婚假15天;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45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產婦增加獎勵產假30天。
山東: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
內蒙古:晚育者增加產假3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的,增加產假30日。
甘肅: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在產假期滿前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廣西:已婚女職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加產假20天。
貴州: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
海南:已婚女性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晚育產假15日。城鎮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個月的產假。
江西晚育的增加產假3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
寧夏: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14天,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4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青海: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護假。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家庭,產假可以延長到半年。男方享受15日的看護假(含晚育看護假)。
山西:符合晚育規定的,女方享受產假4個月,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產假期間采取長效節育措施的,女方享受產假6個月。
陜西: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西藏: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個月內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允許享受產假一年。
新疆:晚育假30天;男方休晚育護理假15天。
云南:晚育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15天。
產假如何維權?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是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三是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以上就是大律師網小編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法各地產假休假規定”的全部內容,如有疑問歡迎前來咨詢律師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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