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離婚債務協(xié)議寫什么內容_離婚協(xié)議債權債務怎么寫_債權離婚債務協(xié)議寫哪些內容

一、離婚協(xié)議中債務和債權怎么處理?

離婚協(xié)議中需要寫明下列問題:

1、在財產問題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共同財產具體數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財產的法定手續(xù)等等;理

2、在子女問題上,涉及到合適撫養(yǎng)方式的選擇,撫養(yǎng)費的合理確定,探視方式的確定等等;

3、在債權債務問題上,涉及到共同債權債務的定性,雙方承擔比例的確定,以及行使債權和履行債務的方式等等。

在實踐中,經常會出現協(xié)議離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償還債務的問題,所以有必要進行說明:我國對夫妻財產制度采取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種形式。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定財產制,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負的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協(xié)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債權人仍可以夫妻雙方為共同被告來主張自己的債權。

如果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在對外借債時,明確說明此債務為丈夫或妻子一方的個人債務,則此債務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不列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法律依據是什么?

《民法典》(自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當代的社會,一離婚協(xié)議書是屬于夫妻雙方當事人關于離婚的事項所作出約定的一種書面文件,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的債務都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來確定的,法院會尊重雙方當事人的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