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先離職還是先勞動仲裁(拖欠工資先離職還是先投訴)
和公司有勞動糾紛,申請了仲裁,就不去公司上班了,這種情況下,一不小心就會影響你的勞動仲裁,很可能仲裁的結果就會跟你預期的相背離。
小王在公司工作了5年多,后來新來的總經理,隔三差五地找他的麻煩,在一次處理突發事件后,罰了他一個季度的績效獎金。因為小王只是被臨時抽調過去幫忙的,結果背了“黑鍋”。小王直接和這位總經理就拍了桌子,扣我績效工資試試看,我就不信了這還沒有一個說理的地方。小王氣憤不過,直接仲裁把公司給告了,因為已經申請仲裁和公司撕破臉了,而且也沒有打算再回公司上班了,他就沒有再去去公司了。
不久后,小王收到了公司以他連續曠工開除的通知,當時也沒有當回事。等到仲裁結果下來的時候小王傻眼了,仲裁裁定:雖然公司扣除他的季度績效工資違法,責令公司方予以返給,但小王在勞動合同關系續存期間連續多天沒有上班,也不曾履行請假手續,嚴重違反了企業的管理制度,屬于嚴重違紀行為,所以公司的開除行為屬于合法行為。結果是小王雖然拿到績效工資,但是還是被公司合理合法的開除了。
通過這個案例,我想告訴大家,你的仲裁請求非常重要。
第一種情況,你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訴求,你不去公司上班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在勞動仲裁中一并解決,而沒必要再去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2)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一致,并辦理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接下來,你就可以撤回勞動仲裁中解除勞動合同的訴求,而繼續其他勞動爭議的仲裁程序;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在仲裁程序中繼續去解決解除勞動合同及關聯訴求。
第二種情況,你沒有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訴求。只是對拖欠工資等進行勞動仲裁,那一定要注意。
在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前,還是公司的員工,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仍處于存續狀態,應繼續并遵守公司的章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為規范勞動用工、加強勞動紀律,一般會將超出曠工天數(如3天、5天等)的上限,設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如果你沒有去上班且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也已向你公示。無論仲裁結果怎樣,你不去上班的話,就是給公司方授之以柄。公司完全可以此為由,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而無需向你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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