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臻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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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借條與欠條有什么區別?

山西臻興律師事務所回答如下:

1、適用的范圍不同:欠條適用的領域有很多,范圍比較廣。包括借款關系形成的欠款,還有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而借條適用的范圍相對較窄,只適用特定的借款事實。2、適用的訴訟時效不同:如果兩者還款期限明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起算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但是對于還款期限沒有明確約定的,欠條與借條的訴訟時效明顯有區別:(1)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2)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超過了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