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果要打官司或者涉及到訴訟,很多時候需要到公證。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那么你知道如何辦理公證嗎?公證服務又是如何收費的呢?本篇文章從法律專業角度來詳細告訴你。

什么人可以申請辦理公證

如有公證需求,并且與該公證事項有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辦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理。法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組織申辦公證,應當由其負責人代表。

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辦理的公證

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

向哪個公證機構提出申請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也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②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③申請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出生醫學證明等;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⑤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機構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出具公證書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辦理公證如何收費?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后,經核定的公證費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我國各省的公證服務收費不盡相同,以下為廣西公證服務的收費標準,供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證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50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個收費3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元。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審核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

1.遺囑公證每件200元;

2.保管遺囑每件每年100元;

3.清點遺產每宗200元,保管遺產每件每年200元;

4.確認遺囑效力每件200元。

八、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每宗300元。

九、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1.辦理招標、投標公證,每件2000元;

2.辦理開獎、拍賣、抽簽以及其它現場公證,每件500元;

3.股份公司成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每件1000元;

4.其他民事行為每件200元。

十、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業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1.保管文書每件每年5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認證事務每件100元;

3.草擬、修改經濟合同文本每份200元;

4.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每件50元;

5.解答法律咨詢每小時20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

十一、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常年公證服務,根據實際工作量大小與當事人協商收費,每年不超過10000元;

2.公證書副本每本10元;

3.翻譯公證書,英文每500字30元,不足500字按500字計,其他文字每500字50元,不足500字按500字計;

4.公證調查費按財政部門規定的差旅費收取。

5.查詢公證檔案,每次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