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新信用卡司法解釋(最高法院關于信用卡)
2023年5月24日,最高法印發《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一條就信用卡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手續費過高的問題進行了明確,將于今日起(5月25日)施行。
該條文并未就信用卡透支后逾期利息、復利、違約金、手續費總額設定一個明確的利率標準,而是要求法官依據案件具體事實依據公平原則和誠實守信原則進行綜合判決。
司法解釋具體內容:第二條第二款:發卡行請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約定給付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等,或者給付分期付款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持卡人以發卡行主張的總額過高為由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國家有關金融監管規定、未還款的數額及期限、當事人過錯程度、發卡行的實際損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信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下面,陽光對于該條文施行后對于信用卡透支利率標準進行一個大膽的預測和分析。
一、信用卡利息、違約金等不受限制將成為歷史,法院支持的逾期后利息、違約金等總額將明顯降低
很明顯,最高法注意到了信用卡逾期利率過高的現象,對于以前對于利率不受限制的判決作出了否定的評價,允許信用卡持卡人對于利息和違約金等總額過高的申請減少,要求法院依據當事人過錯和發卡行的實際損失進行判決,實際上對于銀行來說,損失不外乎資金占用損失以及催收費用,參照銀行貸款逾期的按照30%到50%進行罰息,信用卡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等總額總體上會明顯降低,支持利息、違約金等總額不超過1.5至2倍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735%至7.7%)判決將會源源不斷的出現。
二、信用卡逾期后利息、違約金等總額不高于15.4%將成為主流判決
按照最高法的要求,是否減少逾期后的利息、違約金等,判決主要參考四個要素進行判決,一是國家有關金融監管規定,目前雖然人民銀行已經放開了信用卡的利率限制,但是最高法金融審判以及人民銀行的信貸政策是比較明確的,就是支持經濟發展,對于高額利息不予支持,目前對于年息高于15.4%的利率不予支持。因此,年息不高于15.4%將成為主流判決。
二是未還款數額及期限,很明顯,利息和違約金等總額是否過高要依據未還款數額及逾期期限進行計算。
三、司法解釋首次提出發卡銀行過錯是判決的參考要素
雖然司法解釋并未明確提出發卡銀行的過錯,而是提出依據當事人過錯程度,但是,我們不難得出這一結論。一是信用卡糾紛當事人就兩個,發卡銀行和持卡人,二是以前的判決中從未出現過銀行過錯(這是以陽光律師閱讀了上萬份信用卡逾期判決書后得出的結論)。
因此,以后的判決中銀行過錯將會出現的判決中,陽光大膽想一下,可能有以下情況,頭條的朋友們如果有銀行過錯的具體情況,可以的評論區留言,也歡迎大家和陽光律師在評論區討論,法院以后將如何判決。
1、違規發放信用卡,例如對于低收入的發放高額度的信用卡,對于無收入的發放信用卡等;
2、無任何理由降低信用卡額度;
3、對于特殊原因逾期的,不同意分期償還;
4、誘導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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