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論是作為原告還是作為被告,每個人都難免遇到需要前往法院解決糾紛的時候,這種時候往往就需要聘請律師出面代為解決糾紛了。讀者遇到以下情況的時候應當注意了,以下情況是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

一、合同明確約定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當事人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包括另一方為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則當另一方為了維權而產生律師費時,可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但上述律師費應當符合相關法律及行業標準的規定,如廣東地區可得到支持律師費可參照《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粵價〔2006〕298號)。

二、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為案件的無過錯方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22條規定,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該條款可適用于勞動糾紛案件中,如(2023)粵0404民初2385號民事判決中,因勞動者提請仲裁時故意隱瞞該重要事實,致使珠海市金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因缺少關鍵證據無法作出正確裁決,并最終導致原告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此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法院認定被告未能誠信理性訴訟,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浪費司法資源的事實。而原告作為無過錯的一方,為了解決本案糾紛支出的律師費用8000元符合《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依法予以支持。

三、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原告濫用起訴權利損害被告合法權益,被告可請求原告承擔律師費

2023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以原告濫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合理開支問題的批復》(法釋〔2023〕11號),該司法解釋規定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提交證據證明原告的起訴構成法律規定的濫用權利損害其合法權益,依法請求原告賠償其因該訴訟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食宿費等開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訴請求原告賠償上述合理開支。

四、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五、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六、專利權侵權糾紛案件的原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上述合理開支通常就包括律師費。

七、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請求被告承擔以下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三)合理的律師費以及為訴訟支出的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