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問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問題,尤其是養老保險補繳問題,更是大家關注重點中的重點。

繳納15年是目前的硬性規定,未來也許還會延長繳納年限。但是有許多人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繳滿15年,補繳自然就是關注的重點了。

今天和大家分享下養老保險補繳的幾種情況。

一、單位原因造成年限不足,可補繳

舉個例子:張某某2000年入職某單位,一直沒有繳納社保,2023年達到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納年限為0,此時張某某就可以要求單位補繳20年的社保。

當然單位既然20年沒繳納,很少愿意去補繳的,此時就需要員工去社保征收機構(稅務部門、社保中心)投訴。

注意1:直接找仲裁委和法院是不受理的,不是管轄范圍內的事情。只有當社保征收機構明確下文,但是企業不執行的時候,才可以去法院起訴。

注意2:補繳社保是需要支付滯納金的!

二、特殊的2023年可補繳

去年是特殊的一年,由于疫情影響,導致很多企業及職工收入突降。因此很多省份允許緩繳、遲繳社保,2023年可以繼續繳費。

對于2023年為繳費月份,可在2023年進行補繳,無論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靈活就業養老保險都可以補繳2023年斷繳的社保。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補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是可以補繳的!

比如:張某某55歲開始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0歲達到退休年齡只繳納了5年,此時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10年,達到15年的年限后,辦理養老保險退休手續。

注意1:有些地方要求先繼續繳納5年,然后才可以一次性補繳差額年份;

注意2:有些地方要求60歲前參保至少1年后,才可以一次性補繳差額年份;

注意3:補繳的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補貼標準(按照繳費檔次不一樣,補貼也是不一樣)。

四、企退職工延遲5年后可補繳

企退職工退休后繳費年限不足的按照國家規定是繼續延長繳費年限,直到滿足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

但是對于2011年(《社保法》實施的年份)以前參加社保人員,可以在延長繳費5年后選擇一次性補繳至15年。

比如:張某某2010年繳納社保1年后斷繳,2023年退休,延遲繳費年限到2025年,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余下9年,最快2025年就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退休手續,而不用等到2034年(都74了)。

注意:如果延長年限太長,建議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五、特殊的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政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32號)規定,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也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人社保2023年下文,明確禁止靈活就業人員補繳社保追繳年份。但是各地落實政策還是有先后的。

比如黑龍江省,2023年還發文名曲,2023年3月1日前依然可以繼續補繳社保。

至于其他省份2023年是否可以補繳,就要看各地的政策了。

總結

每年的政策都是變化的,對于補繳社保一事,應該盡快去社保中心咨詢,確定好之后盡快補繳。

說不定哪天政策變了就無法繳納了,吃虧的只能是自己了。

排除人員的死亡情況,繳納社保永遠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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