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了《“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完善節假日制度,推動各地區制定落實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休假時間。

我們知道,只要是在單位工作到一定的時間都是可以享受年休假的,不休年休假也是要給予經濟補償的,國家對于帶薪年假是怎樣規定的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2023年帶薪年假規定

1、休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二、哪些情形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綜上,年假規定職工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如果工作年限越長,那么年假時間也就越多了,所以說工作年限是有一定的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