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么補償(合同自然到期終止補償金標準)
勞動合同到期了,聽說不續簽可以拿經濟補償金?
那就等著到期,不續約再跳槽,工作、經濟補償金都有了,豈不是美滋滋?
等等!可別急著打小算盤!
能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還得看公司的做法!
一、3種情況,不續簽,有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若再有以下3種情形,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就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1、雙方都同意終止勞動關系,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果公司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但員工仍不同意續簽的話,公司就不用給經濟補償金。
二、續簽勞動合同,注意2點
No.1
勞動合同到期的,公司最遲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后的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如果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
No.2
員工提出續簽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的,公司屬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
公司需要以經濟補償金的2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工作滿6個月不滿1年的,也是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工作不滿6個月的,則是按照0.5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按照離職前正常工作期間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
如果工作未滿12個月,則是按照實際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三、勞動合同續簽的程序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左右,用人單位應書面了解勞動者的意向。
2、對有續訂合同意向的員工,用人單位應及時確定是否與其續訂的意向。
3、雙方當事人協商要約和承諾,實際是對原合同條款審核后確定繼續實施還是變更部分內容。
4、協商一致后,雙方簽字或蓋章。
實際操作中可以重新簽一份,也可以填寫續簽合同單(該續簽合同一般附在勞動合同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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