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訴的過程中,起訴狀特別重要。

雖然看起來像個模板文檔,但如果發生偏差,后面發生訴訟風險都來不及。

因為沒寫過,很多人覺得一團亂麻,無從下手。

今天就給大家聊聊,如何寫一份簡單準確的起訴狀!

怎么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結構分3部分: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

標題居中寫:“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書”、“民事訴狀”)。

2.正文

(1)基本信息: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等。

(沒有被告的身份證號同樣可以立案)

(2)事實與理由:

寫清楚雙方發生爭議的事實情況,重點寫被告的侵權、違約等行為(注意語言精煉到位,不要拖沓)。

內容要包含這6個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

(3)訴訟請求:

請求法院解決糾紛具體要求是什么,分項逐一列出,要寫得明確、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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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拖欠工資為例:

1、請求判定被告償還原告工資**元;

2、請求判定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額計算標準…);

3、請求判定被告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3、尾部

落款和時間

寫明你向哪個法院申請起訴,以及寫這份起訴書的時間:

(1) 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此致”空兩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

(2) 具狀人(起訴人)原告(本人)簽名按手印;如果是法人應蓋公章。

(3) 起訴時間:X年X月X日

附項寫明這幾項:



物證(名稱)X件;書證(名稱)X件;證人(姓名)(住址)。

《民事訴訟法》第121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到法院立案所需材料!

1.民事起訴狀

3份以上,一份給法院當正本,剩下的給法院通知被告用,一個被告一份。

提示:起訴狀自己留一份。

2.證據原件及復印件

證據原件給立案人員核對,復印件準備3份以上(份數是被告人數+2),一份給法院當作正本,剩余的給法院通知被告用,一個被告一份。

提示:證據材料自己留一份。

3.銀行卡或手機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要交案件的受理費。

現在,訴訟服務中心繳費窗口,基本都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寶支付。

如果交納訴訟費用有困難,可以按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免或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