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單位也要發工資,標準不得低于下列比例

如果上班一族生病了,會想到什么呢?當然是趕緊找領導請假了,那么請假還有沒有工資呢?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呢?我們今天來聊聊這個話題。

病假工資基數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的,不低于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都沒有約定的,單位和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確定。

3、員工和單位沒有任何約定,病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正常上班工資的70%確定。

病假計算系數

1、員工短期請病假的,單位按照下列標準發工資。

(1)工齡不到2年,按工資60%發

(2)工齡2年不到4年,按工資70%發

(3)工齡4年不到6年,按工資80%發

(4)工齡6年不滿8年,按工資90%發

(5)工齡8年以上,全額100%發工資

2、員工長期請病假的,單位按照下列標準發工資(疾病救濟費)。

(1)工齡不滿1年,發工資的40%

(2)工齡1年不滿3年,發工資的50%

(3)工齡3年以上,發工資的60%

短期請假,指的是停止工作連續醫療在6個月以內的。長期請假,指的是停止工資連續醫療6個月以上的。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