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企業的不斷發展,積累了越來越多的資本。現在很多企業都希望對外投資以打開國際市場,企業資金合法合規出境,則需要拿到ODI備案,也就是拿到商務局的證書以及發改委的備案。

那么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哪些類別屬于國家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

限制境內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開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包括:

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者投資平臺;

使用不符合投資目的國技術標準要求的落后生產設備開展境外投資;

不符合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境外投資。其中前三類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2、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需要辦理備案手續?

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其他情形實行備案管理。

國內投資主體按照《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初審取消后相關工作的通知》(商辦合函【2023】286號)文件要求,直接報商務部辦理核準手續。

3、境外再投資如何認證?

境外再投資系指經境外投資備案的最終目的地公司利用其境外利潤或境外自籌資金的再投資行為;再投資是事后報告,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23年第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4、境內公司通過新設境外公司A在海外設立二級公司B,B屬于境外再投資嗎?

不屬于。此案B是最終目的地公司,應該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手續,申領《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相關事項,歡迎咨詢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