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3年9月至11月,被告人丁環環伙同朱某(另案處理)分別利用擔任易付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收購非金融機...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對該罪名作如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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